【摘要】必要设施原则(EFD)是一项有争议的反垄断原则,针对那些拥有市场"要道"地位的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近年来EFD逐渐被引入涉及网络或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案件中。国际实践反映,EFD应当在严格的条件下适用。尤其是在互联网行业中,考虑到互联网自身技术创新更迭的速度,适用EFD的正当性常招致质疑。目前针对中国互联网企业滥用垄断地位案件中出现的举证和救济的困难,可通过引入EFD有所缓解,但仍应在严格的条件下谨慎适用。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福建水产》 2015-07-06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5-07-02
《中外医疗》 2015-07-03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6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发表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已发布 0条)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